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因城内有一四季流水的清澈泉眼而得名。位于大兴安岭南麓的科尔沁草原。西南连科尔沁右翼中旗,北邻科尔沁右翼前旗,东接吉林省挑南市。面积4800平方公里。人口28.97万,蒙古族3.98万人,其他少数民族2.62万人。辖3个镇、11个乡。旗人民政府驻突泉镇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设醴泉镇,归挑南府置理。1914年改为突泉县。1959年并入科尔沁右翼中旗。1962年析出。1969年一1979年划入吉林省白城地区。1980年归属兴安盟。西北部多山,东南部多丘陵、草原。主要河流有蚊流河、那金河、大额木特河。属半干旱大陆性气候。西、北部多雨,东南部干旱。年平均气温5.2度,年降水量388毫米,无霜期125天。土壤肥沃是兴安盟主要产粮区之一。以农为主,农林牧相结合。主农作物是玉米、谷子、水稻、小麦、马铃薯、葵花籽、大豆等。1990年粮食产量262883吨。有牲畜46.3万头(只),其中羊24.8万只。农业总产值26691.34万元。草原277万亩,林地覆盖率7.3%。也有部分野生动植物。境内有煤矿、铜矿,还有皮革、酿酒等工厂。1989年工业总产值3453万元。交通全靠公路。有至白城、洮南、乌兰洁特等市和科尔沁右翼中旗的公路干线。突泉县辖6个镇、6个乡:突泉镇、六户镇、东杜尔基镇、永安镇、水泉镇、宝石镇、溪柳乡、太东乡、学田乡、九龙乡、太平乡、太和乡;国营农场。